2024年04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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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神非迷信 如何用科学的方法研究神?

作者: 施迦南 | 来源:基督时报 | 2012年11月08日 01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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伟大无限的神能够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吗?这是一个很多人都问过的问题。神能够被人来研究么,神经得起科学的研究吗?对于很多无神论来说这些问题是有必要解答的。

近日,有基督徒在微博做出详细的解答。

关于这个问题,我们需要分清楚科学的原则和科学的基本精神,以及科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。科学的原则和基本的精神,对我们认识神是有说明的,因为科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、基本态度,就是实事求是、凡事求真。信神在原则上也是一样的,科学的基本原则和基督徒信仰是不冲突、不矛盾的。骄傲、主观、自义是科学研究的大敌,同样也是拦阻人认识神、经历神的大敌。

用对器官

就着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来说,科学研究与认识神是不一样的。科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是自然宇宙,属于物质、精神范畴,而认识神就是认识是灵的神,属于灵的范围,是在神圣奥秘的范畴里。所以两者的范围和对象是不同的,但是基本的精神、基本的方法是类似的。

例如科学研究有几个步骤:一是观察现象,二是总结出规律,三是用试验来验证这些规律。观察现象和事实,就要用我们的五官,也就是五——视觉、听觉、味觉、嗅觉和触觉,以及这五觉的延伸。譬如,观察颜色要用视觉,就是我们的眼睛,而望远镜使人的眼睛能观察到遥远的星球,显微镜使人能观察到人肉眼无法看到的微小细菌,甚至是原子和分子,X光使人能观察到人皮肤里面的骨骼和五脏六腑,望远镜、显微镜和X光机器都是人视觉的延伸。

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原则,就是在物质的范围里,观察不同的现象要用不同的器官和仪器。看颜色要用眼睛,听音乐要用耳朵,不能用耳朵闻气味,也不能用眼睛尝味道。生来瞎眼的人,不能欣赏五彩缤纷的世界。生来耳聋的人,也不能听到美妙的音乐。要接受外部的讯号,必须有合适的接收器,并且调对频率。

在属灵的范围也是一样,对于神—这位创造万物的神,祂是灵,是我们物质的感官所不能接触到的。人不能用物质的感官和仪器认识神。但是,神给人特别造了一个对的器官,就是人最深处的灵。

中国人常说,人是万物之灵。人的确可以用灵这个器官来观察、来认识、来接触神。《圣经》说,“神是灵;敬拜祂的,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。”(约4:24)如果我们放下成见,谦卑自己,敞开我们的心,用我们最深处的灵来观察、接触、敬拜这位神,我们一定会遇见祂。因为祂说,:“寻找的,就寻见;叩门的,就给他开门。”(太7:7下)我们如果用对了器官,用对了方法,我们的确可以接触到这位客观存在的神,让祂成为我们主观经历的神。

凭生命之灵的律而行

在科学研究中,科学观察的目的是为着发现规律。宇宙中有许多规律,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没有任何人能创造规律,人只能发现、运用、服从规律。在认识了有关规律之后,我们如果应用、服从这些规律,就会受益;否则,就要吃亏受损。近代科学中所发现的许多规律都被人运用,转化为科学技术,从而极大地改变、改善人们的日常生活。例如,牛顿三大定律,宏观物体运动规律的发现及运用,带进了第一次的工业革命。电、核子、电子的发现和运用,带进了电的时代、核子时代、电子时代和计算机时代。

《圣经》启示,创造万有的神是一位规律的神,祂制定了宇宙万有的规律。祂在宇宙的创造中,处处显出祂的规律。人能认识规律,并运用规律,但事实上人只能服在神所造的规律之下。

神自己就是有规律的,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和第八章都讲到规律的问题。在第七章讲到在我们人的里面有一个规律,叫做犯罪的规律。还有一个规律,就是死的规律;就是说,人里面有一个律是叫人犯罪的。罪的律在人的里面,叫人不能控制自己。

保罗说,“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作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作。”(罗7:19)他说,“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”18)这就说出,在我们里面有另外一个律,就是罪的律,犯罪的律,叫我们犯罪。

这就如同地心引力的律,你把东西抛上,最终它会掉到地上。人也是一样,人都会自自然然地犯罪,犯罪不需要努力;这是罪的律。此外还有死的律;罪的结果就是死,所以在人的肉体中有罪和死的律。因此保罗说,“我是个苦恼的人!”罗七24)因为他想要为善,却作不来;他不想作恶,反去作。

但是到了罗马书第八章,保罗发现另外一个律,是更高级、更宝贝的律。这个律叫作生命之灵的律。他发现在宇宙中有另外一个生命,比人的生命更高,这更高级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。神的生命借着神的灵,可以进到人里面,这就是生命之灵。生命之灵进到人里面之后,人就得到一个更高级的律,超越罪和死的律。所以这个生命之灵的律在我们里面运行,就会救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。这生命之灵的律,事实上就是神自己作为生命的灵进到人里,带给人一个新的生命。这个生命乃是超越的生命,是不犯罪的生命,是胜过罪的生命,也是胜过死的生命。

信神之后,基督徒的生命是有规律可循的。所以基督徒信神不是一种迷信,乃是发现规律,并且实实在在地活在这个规律里。我们不但发现自然界里有科学的定律,并且发现在属灵的领域里也有规律。我们如果遵循这个规律,就蒙福,得着属天神圣的福分。这个科学研究的第二个步骤——发现规律,对我们在信神、享受神、经历神的事上,也是适用的。

不妨一试

科学研究中的第三步骤就是证明。实验证明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,通过大量的实验,验证一个原理的正确性。譬如,科学研究中为了证明某一个化学原理,就需要作大量的实验。化学工作者可以对不同的假说有不同的看法,甚至可以有许多不同的争论。但是只要不主观,最终的实验结果会产生一些结论。这些结论是没有人能够否认的。

科学上的实验证明之法在信神的事上,原则上也是适用的。因着神不是在物质的范围里,所以信神的事也不是在物质的范围里,乃是在灵与魂的范围里。属灵的律与物质的律是不尽相同的,但是可以借着经历来证明。

譬如,《圣经》所启示的真理,在已过二千年,为千千万万的人所印证,成了他们主观的经历。历世历代以来,千万的基督徒从他们亲身主观的经历中,证明了《圣经》所启示真理的准确性。《圣经》启示神是客观存在的,但祂并不喜欢在人的外面接受人的敬拜。祂乃是要进到人的里面,作人的生命,成为人主观的经历。

《圣经》启示神要作人的生命,祂是我们生命的粮、生命的水、生命的气。粮、水、气都是非常主观的。你吃了粮,喝了水,呼吸了气,都是有感觉的。

《圣经》又启示这位创造宇宙万物且爱世人的神,经过了种种的过程。第一步是成为肉体,二千年前祂到地上成为一个人。第二步就是人性生活,祂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。第三步就是钉死在十字架上。第四步祂又复活、升天,在复活里祂成了赐生命的灵。

这个赐生命的灵要进到所有相信接受祂的人里面,作他们的生命,作为生命之灵的律,作工运行在信徒的里面。在消极一面,神拯救凡相信接受祂的人,脱离罪和死的律。在积极一面,神使他们变化长大,模成祂儿子的形像。最终使他们象神,与神一模一样,从而彰显神。

当神这样作工在人里面时,人的生命就会发生奇妙的大改变。忧愁变成喜乐,空虚变成满足,患难中生忍耐,忍耐中生老练,老练生盼望。这些都是《圣经》所启示的真理,也是千万基督徒主观的经历,被无数的基督徒亲身的经历所证明。

这一切因着经历神发生变化的事实一再重复,乃是基督住到我们心里的明证。在科学研究中,最重要的就是作实验。在信神这件事上,听见这话的朋友,不妨也作一个实验。这个实验非常简单,只要谦卑自己,敞开你的心,从你全人的深处,真诚、简单地向祂作这样的祷告,“主啊,神啊,我实在是一个有限的人,不知道真是有一位创造万有和规律的神,更不知道如何去认识。但是宇宙的主宰啊。你若存在,必是全知全能的。我把这件事信托与你。我愿意谦卑我的心,接受你并认识你。”

如果你这样祷告,简单、谦卑、敞开地来向这位看不见的神祷告,这位神是真实的、是活的,而且是可经历的。你借着这样的祷告,你就可以得着祂,得着祂的生命,你就可以经历人生奇妙的大改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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