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03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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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美国“童婚”背后的罪恶再看假虔诚的丑陋——我们基督徒需要正视并反省

作者: 刘盐约 | 来源:基督时报 | 2017年06月02日 10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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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在社交网站上广为传播,纽约时报和雅虎等媒体也有跟进报道。这个故事说的是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位叫Sherry Johnson的女孩的不幸遭遇。这位女孩出自一个虔诚的传统基督教家庭,自小她的父母就带着她去当地教堂做礼拜。这间教会有很多教友,而且关系紧密。虽然Sherry对做礼拜兴趣不大,但她很听话,每次礼拜活动都会参加。然而就在她10岁那年,噩梦发生了,她被当地教会一名牧师和一位教友在教堂里强奸了。按正常逻辑,接下来应该是调查取证进入司法程序,而强奸犯理当受到教会惩戒和法律制裁。

但是奇葩怪事恰恰就发生在这里,结果是让事态朝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。当Sherry把此事告诉她父母希望获得帮助时,父母竟觉得不能让教会的丑事传出去(中国式的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美国版?),因此拒绝选择报警求助。并且按照传统教义要求,他们也不给孩子吃避孕药,也不让她堕胎。于是就这样,只有10岁多一点的Sherry接下来就生下了一个女儿。一个未成年少女身心灵的迷茫、痛苦和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。但是她的父母继续像没事人一样带着她照常出入教会参加活动。然而噩梦并没有就此结束,之后Sherry又被一位20岁的男子盯上,多次遭到强暴。在无比痛苦和迷茫中,Sherry又一次怀了孕。这一次所幸的是,警方和儿童福利机构发现了异样,他们开始介入调查。

但与外界形成显明对比的,教会里却极力在掩盖和包庇这桩罪恶。教会中所有人,包括Sherry的父母都不希望这桩丑闻闹得众人皆知,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教会的形象高于一切,哪怕牺牲无辜女孩的尊严和基本人权也在所不惜。于是乎,为了阻止警方调查真相,他们使用了一种匪夷所思的方法,那就是让女孩和强奸犯结婚!我查了一下,旧约里还真有类似的经文:“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,抓住她与她行淫,被人看见,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,因他玷污了这女子,就要娶她为妻,终身不可休她。”(申命记22:28-29)但是处境却完全不同,此举并不是要“漂白”强奸者的罪,而是对其有制裁的。但在美国这个案例中,教会竟异想天开自作聪明地通过安排“童婚”来“漂白”作奸犯科者的罪行并以此“漂白”教会的形象。这岂是上帝的心意?

可是按照州法律,女孩还达不到最低婚龄,那怎么办?他们发现了法律的漏洞,只要父母同意,那就可以适当降低结婚年龄。就这样,“他们把强奸犯的手铐一个个取下来,用结婚的方式拷到了我身上...”而在这背后是无辜少女作为宗教牺牲品的血与泪,整个过程令人发指……

之后,美国也有基督教媒体基督邮报报道了此事,其中提到,佛罗里达州一名前五旬节派教会成员就是Sheryy Johnson透露,她刚刚11岁时,就被迫嫁给教会一名20多岁的弟兄,该弟兄曾多次强奸她,并导致她怀孕;Sherry没有说出涉及这场非传统婚姻的教会名称,但她的结婚时间以及10岁生下第一个孩子的说法得到《纽约时报》证实.

看了这则报道,有三个“想不到”:想不到有这样迂腐无情的父母,想不到有这样冷酷无情的教会,想不到有这样阴暗无情的伪善!

Sherry长大后写了一本传记,详细披露了她少女时代经历“童婚”的痛苦遭遇,以及教会里的种种丑陋。书中也非常真实地反映了不少受到虐待之人的苦痛。不过她靠着主耶稣的恩典得着了医治,也愿意饶恕那些曾经伤害过她的人。

Sherry这本书的书名是“饶恕不可饶恕的”(Forgiving The Unforgivable),并用这本书来向当地议会提交议案呼吁禁止童婚。讽刺的是, “童婚”这种陋习并不是发生在非洲大陆或其它未开化的地方,而是发生在具有民主自由之光环的美国,发生在某些极端保守的宗教派别领地,这里往往成为遮盖罪恶纵容不义的“保护伞”,而且还是打着宗教的神圣幌子,不亚于非洲的“巫童”和伊斯兰世界的“荣誉谋杀”。

按理说,在人们的普遍印象里,宗教往往和高尚、乐善好施、信男善女联系在一起,具有美丽的面纱。但谁想到宗教面纱下的罪恶、狡猾、伪善、人格扭曲和伤天害理更令人发指更不可思议!

在这个案例中,我们看到教会成为罪恶的庇佑所,信众的良知也被扭曲,由此产生一系列恶果。面对无良之徒对弱者的不义和欺压,教会不仅不发声谴责予以惩戒,反而为了所谓的教会名声和面子包庇罪恶纵容罪恶,一错再错错到底并且心硬到底,是非不分,良知泯灭。而那个小女孩就在这样的教会氛围里沦为宗教的牺牲品,在教会里得不到任何救助。她是多么的无助、迷茫甚至绝望,但是在宗教徒那里她只配牺牲不配怜悯!这哪里是主的教会,分明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江湖场所。这就是活在宗教里之人性的丑陋和狰狞之显明。

当然这个案例是个别的也是极端的,但其恶劣影响却是难以估量的。以前笔者曾听过这样一句话,社会上的罪教会里样样有,而且还多了一样,那就是假冒为善。虽然这是一句激愤之言,但看得出如果教会不能清除内部罪恶却是假装虔诚圣洁,只能破坏基督徒应有的见证而为人不耻。确实有些慕道者是被教会糟糕的表现而绊倒的,使他们无法靠近被教会“糟蹋”的那位上帝。

从世俗文明角度看,教会绝非特殊领地而享受“治外法权”,因为现在我们不是活在“神权政治”格局下,教会可以享受某些免税优惠政策,但不能逃避俗世国家基本法律的约束,不能肆意侵犯人权而逍遥法外。这样的教会已经具有了某些邪教的特征了。

有的基督徒认为不论发生在什么样的教派,毕竟是基督教丑闻,还是少谈为宜。但基督徒不去谈,也阻止不了外人去谈。我想基督徒更需要直面并反省。圣经里对以色列对教会的“丑闻”谈得还少吗?可以说是毫不留情的,“家丑不可外扬”不是圣经的观念。因此,要谈就谈清楚谈透彻,一方面也是出于护教,另一方面更是反思哪里出了问题,我们如何借此契机更靠近耶稣的教导。

传统教义上认定真教会的判别标准有所谓“三个标志”说——正确传讲圣道、正确施行圣礼、正确施行惩戒。但如果没有了怜悯,失去了对公义的追求,再怎么传讲真理再怎么神学正统的教会都有可能是假教会——假冒为善的教会。

诚然教会并非“人间天堂”而不会发生丑闻,基督徒也并非“圣人”而不会犯错。但如果基督徒失去了一颗为这世上(包括教会里)不公与欺压之事呼吁的心,那他实在不配称为神的儿女,这样的教会也实在不配称为主的教会。因为我们的主是关顾弱者的主,是看顾“孤儿寡妇”的那一位!


写于2017年5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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